1月22日,清理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在银川召开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李金香)记者从22日召开的“清理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我区清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清收拖欠贷款3848户,金额6249万元,拖欠余额降至608户、2345万元,清收率分别达到86%和73%。其中,累计清收公贷公用类贷款122户,金额1472万元,清收率为64%;清收私贷公用类贷款184户,金额288万元,清收率为41%;清收私贷私用类贷款3543户,金额4489万元,清收率为80%。
2006年1月4日,自治区纪委等部门发出《通告》,对2005年12月31日前拖欠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公职“老赖”予以曝光。1月19日,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厅、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对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欠贷者严格执行“三停”(停薪、停职、停岗)“三不”(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政策。截至2006年12月31日,私贷私用类公开曝光“通告”的人员共计805户、1937万元,累计清收627户,853万元,仍拖欠178户、1084万元(含村干部20户、22万元),清收率分别为78%、44%。
据悉,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组织清收督查小组,分赴各市(区)县督导清收工作,严格落实 “三停”、“三不”政策,争取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清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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