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宁夏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入集中行动阶段。
据悉,从现在起至12月底,我区质监、工商、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产品、单位和区域,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等8个方面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全区5个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超市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达95%;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等。通过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刘慧到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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