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2007年10月2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会议首先通过了2名总监票人和36名监票人名单。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到会的2235名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204名委员、167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7名。其中,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的5位领导同志,他们是: 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2人) 陈建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王正伟(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 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人) 于革胜(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刘 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三、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人) 项宗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