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以文件形式安排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开会;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一律不集中开大会。”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扩大会议通过了 《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决定》,为各级政府部门的“文山会海”划上了一道“硬杠杠”。
《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决定》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外,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一律改为局长(主任)会议,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一律不出席、不讲话,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一律不参加。同时,大力压缩公文,严禁文件“升格”和多头报送公文。 《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决定》还对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做了详细规定。要求除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自治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地、各部门举办的剪彩、奠基、开幕式、颁奖等活动;各部门召开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周年纪念活动等,自治区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不发贺信;基层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种庆典活动和各类商业性节庆活动,自治区政府领导一律不参加;严格控制各类庆典活动,除重大建设项目外,一般性建设项目不搞奠基仪式和竣工仪式。
自治区代主席王正伟指出,只有确保政府系统高效高能、执行顺畅才能保证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的蓝图变成现实。目前,群众对政府效能建设十分关注,关键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如果雷声大雨点小、作秀走过场,就会使效能建设流于形式,失信于民。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甩掉等待观望思想,克服畏难裹足情绪。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一抓到底的决心,推进效能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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