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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宁夏土地调查拒绝弄虚作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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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下午,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宁夏经过组建机构、编制方案、协调经费、调查摸底、做好技术准备及优选专业调查队伍等环节,目前,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我区将在两年半内,查清全区农村土地、基本农田、城镇土地等各类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本次调查我区预算经费约1.3亿元左右。
城镇地籍调查是保障城市化建设发展和维护土地权益的有效手段,与其他省市相比,我区这一工作已经“欠账”。第二次土地调查,从人、财、物上提供了良好保障,是我区归还“欠账”的重要机遇。我区将大力推进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力争用约3年时间,基本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状况及每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数量、用途等,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工业园区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地籍数据库日常更新机制,全面提升地籍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对依法获取的土地数据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得编造虚假数据。届时,国土资源部和全国土地调查办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对重点地区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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