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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夜宴”挑战城市平安神经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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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银川新华百货旗下四大卖场同时实行通宵营业,拉开了银川商业史上首次“夜间消费”的序幕。从当晚10时至次日8时,近20万区内外“血拼者”汇聚赶集购物,狂热躁动的气氛弥漫整个新华商圈。
现场目击:处处人山人海
商场门口水泄不通、收银台前排起长龙、电动扶梯人满为患,这是25日凌晨四大商场中最为一致的壮观场面。“从来没想到银川有这么多人!”面对这样的场景,在银川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刘先生连连感叹。
尽管真正的打折活动从当晚零时才开始,但晚上8时许,各大商场的客流已经明显增加,商柜之间的通道开始变得狭窄起来,到了9时,卖场里已经是人声鼎沸。为了分流顾客以免发生意外,商场改变原定计划,将打折活动提前1小时,狂欢正式开始。
在新华百货商场二、三楼,多款品牌服饰、皮鞋“罕见”地打折,有些甚至低至四、五折,这样的诱惑立竿见影,一时客流如织,几乎所有的柜台都挤满了人,兴奋的人们抓起心仪的东西就“抢”,售货员个个“奋笔疾书”般开票也难以满足需要。在新华百货东方红店,商场里随处可见顾客拿着小票排长队,有的队伍甚至长达100多人,收银员马不停蹄地敲盖着收款单。尽管所有楼层都增加了收银台,但由于人太多,加之很多顾客手中都拿着一沓子交款单,导致交款时间很长,交款速度非常慢。在新百购物中心店,如织的人流堵住了商场的通道,摩肩接踵的人们踩着碎步向前挪,每走一步,都如同逆水行舟,混在人群中的记者费了很大劲才从里面挤出来。在新华百货老大楼店,蜂拥而至的购物人群将商场四、五楼围得水泄不通,一个个拎着大袋小包的人一脸兴奋地从人群中挤出来:“真是疯狂了!”
低折扣诱惑引爆了购物狂潮,也让消费者受益颇多,一个个满载而归。25日凌晨3时,从内蒙古乌海市专程赶来的包女士一脸疲惫地告诉记者,从报纸上知道银川要搞促销活动很兴奋,她和老公24日中午到,之后就开始逛商场选购,总共花了15000元。“累确实很累,但这样的优惠活动很难遇到,感觉挺值的!”包女士说。
商家狂喜:一夜揽金5600万元
“从实际效果看,这次通宵营业无疑取得了巨大成功。”昨天下午,银川新华百货集团副总经理周玲兴奋地告诉记者,银川百货业首次尝试“夜间消费”,战果颇丰,4大卖场当晚共吸引20万区内外消费者进场,累计进账5600万元,客流量和营业额均创历史最高纪录。
周玲介绍,本次活动是集团在已完成今年各项销售指标的情况下推出,以“明折明扣”的方式回馈消费者,相关类别的绝大多数厂商都参与其中,尤其是一些品牌服饰,平时鲜有打折,这次真是难得一见。“本次活动既是为市民在平安夜开辟一个释放能量的场所,也是对银川夜消费能力进行一次大胆地试探。”
周玲透露,鉴于本次活动的成功,今后商场可能会继续选择在某个节假日期间尝试通宵营业。
全城狂欢:考验城市应对能力
在全城狂欢的同时,蜂拥而至的购物人流也考验着城市各方的应对能力。
12月25日凌晨6时,坐在新华百货中心控制室的银川市兴庆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朱军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落下了:“一夜平安无事。”他和身边的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李青云交换眼神:“熬过了一关,万幸啊。”
“一个小烟头都有可能引发一场恶性踩踏事故。”这一关的分量之重,布控在新华百货、新华购物中心、老大楼、东方红商业广场的近1000名警力心里最清楚。“一旦烟头引燃衣物,大批群众慌不择路地逃生,拥挤、踩踏、伤亡、致死……,想都不敢想,而这仅仅是众多危险之中的一种。”朱军说。
商场的夜半促销活动是第一次,对各方的考验也是第一次。12月21日,看着新华百货公司上报的申请,银川市公安局领导们心中疑惑,缺少规定,如何审批?不得已,对照国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银川市公安局反复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特事特办对新华百货四店连锁促销活动进行审批。
“预计当晚出行人数相当多,将给兴庆区商业中心区带来交通压力。”按照预定方案,银川市交警部门12月24日和25日设立中心管制区和外围疏导区,在东至中山南街(羊肉街口至南门广场南口)、南至南薰路(南门广场至联通路口)、西至民族南街(老大楼路口至南薰路)、北至解放街(羊肉街口至老大楼路口)分设14个岗位,在虹桥路口、十五中路口、文化街和鼓楼北街交叉路口、文化街和玉皇阁北街交叉路口、市医院路口、南门广场路段部署警力彻夜执勤。为缓解交通压力,银川市公交公司也临时开通便民路线,破天荒地将1、3、17、21、27、33等十余路公交车的乘车时间延长至凌晨3时。
预案之外的事情还是发生了。12月24日晚上7时开始,新华街就已经车满为患,与之相连的中山街、民族街、解放街汽车排成长龙,“从鼓楼堵到老大楼,平时七八分钟的车程,半个小时都过不去。”的哥张辉很无奈。商场内人流过于拥挤,东方红商业广场的电梯先后4次停运,因局部地区人员过于密集,很多手机无法正常通话。
看着车流、人流越聚越多,来到新华百货商场检查的公安厅副厅长王正升严肃地说:“不要把万无一失当成一种口号,预案的细节一定要反复验证,经得起考验。”晚上8时,原计划原地待命的银川市消防部队紧急调集消防车辆和队员部署在4大商场周围,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原计划巡查的公安、消防部门检查人员,改为定点定时检查,将责任落实到人,“毫不夸张地说,每一个商场、每一层楼,乃至每一个楼梯口、电梯口、每一个围栏旁都有我们部署的警力。”银川市公安局丛处长说。交警部门设置临时交通管制区,在新华街一线增配100名警力,疏导车流。
法规盲区:怎填安全防范漏洞
“商场、超市、家电卖场等在促销或者开业时因组织不善,预案不足,出现消费者拥挤导致受伤乃至死亡的事件,商家肯定要承担责任。”言成律师事务所史继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商家因为疏于防范,导致消费者人身安全出现伤害,商家需承担过错责任。
“安全防范本身就是商家的职责。”史继明说,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对商家的营业时间做出具体规定,商家有权自己安排促销活动和营业时间,但百货商店通宵不打烊的做法由于存在较大风险,首要前提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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