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出席启动仪式并点击开通宁夏地税社保费征收系统(刘德元/摄)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深入自治区地税局社保费征收大厅详细了解社报费征收工作流程(刘德元/摄)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凌雁)2008年1月1日,宁夏地税系统全责征收社保费工作顺利启动。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强化责任,确保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我区已初步形成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2003年以来,我区已连续5年实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平均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在全国名列前茅。截至2007年底,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41.8万人,基金收入突破30亿元大关,达到37.5亿元。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去年9月30日,自治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实行社会保险费征收、支出分离改革,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交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税务机构尚未分设的地区暂由社保部门征收。三个月来,自治区劳动保障、地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加班加点,克服重重困难,于去年年底如期完成移交工作。地税系统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工作今天顺利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将于2008年年底将全面移交地税部门统征。
齐同生充分肯定了全区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齐同生指出,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安全网,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减震器,也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强化责任,确保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曹志斌主持地税系统社保费征收启动仪式(刘德元/摄)
自治区劳保厅厅长刘桓在地税系统社保费征收启动仪式上致辞(刘德元/摄)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李彦凯在地税系统社保费征收启动仪式上讲话(刘德元/摄)
自治区地税局社保费征收大厅启动运行(刘德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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