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对2008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安排:
2月6日—— 12日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星期三—— 除夕)、7日(星期四———春节)、8日(星期五—— 正月初二)为法定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 (星期六)、3日 (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 (星期一)、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要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