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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blue>[平罗]</FONT> 闲了信访局忙了司法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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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罕见的雪灾,使平罗县设施农业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灾害。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会有群众进行集体性上访,然而2月15日,记者在平罗县信访局看到,上访者只有零散的几个。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全县实行大调解机制后,农村群众的矛盾在乡镇司法所就被“消化”了。去年,信访局来自乡镇的群体性上访的记录为零。
与县信访局门庭冷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乡镇司法所上访群众一拨接着一拨。在高庄乡司法所,所长王生林和两位调解员一个上午接待了5批14位上访群众。王所长告诉记者,县里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后,村民发生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找司法所,他每天调解的矛盾纠纷至少3人次。司法所成了调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据了解,过去平罗县乡镇司法所都是借用乡镇的房子办公。黄渠桥镇司法所2006年搬迁了3次。去年,该县争取国债资金,有12个乡镇政府签订了司法所房屋产权置换协议,每个司法所的办公地点都达到了100平方米以上。县里还从机关调整了9名干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使13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达到2人以上。同时,他们把规范化建设同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考核评比等6类50项制度,基本实现了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和业务工作效能化的“五化”目标。
县司法局局长余学仁告诉记者,通过规范化创建活动,司法所成为乡镇中条件最好的职能站所,工作职能也由以前单一的普法宣传扩大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六个方面。去年,13个司法所排查纠纷321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37起,调解成功899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4起。尤其是破解了农村刑满释放人员无法帮教的困局。去年全县5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接茬登记,就业安置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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