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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用地有了分等定级评价标准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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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宁夏农用地分等与县级定级估价试点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专家组的验收,并受到了高度评价。这是第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对农用地质量进行全面评价,不仅标志着我区土地管理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生态综合管理的转变,还填补了我区无系统的耕地质量调查及评价资料的空白。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是给土地分清等级,制定较具体的价格标准,以便于在各种土地交易、征地补偿以及耕地占补平衡中,作为评判土地价值的具体依据,从而避免交易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我区自2007年1月启动了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该项目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市及县国土部门协助配合,广泛邀请熟悉农用地分等的农牧、农经、土肥、农业推广等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全区农用地分等与定级估价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同时,该项目采用了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先进的现代化处理方式,组织各县市和作业单位先后多次召开成果自检及反馈意见会,及时对成果完善,保证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以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全面完成了自治区21个县(区、市)农用地分等工作,并汇总形成1∶500000自治区级农用地分等成果,建立起自治区、县两级农用地分等单元的追溯关系,开发了农用地分等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国家、自治区、县三级标准样地体系,形成了标准样地图集、分布图和属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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