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宁夏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启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德良为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队伍授旗 黄荣业摄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吴培春)3月27日,宁夏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正式启动。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苏德良、张小素、李锐、陈守信等出席启动仪式,并为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五支队伍授旗。据悉,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将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办理1000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帮助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反映了党的主张、人民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宁夏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执政为民重要举措,将法律援助列入实施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
2008年宁夏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将坚持需要、申请、受理、指派、承办、报结的工作机制和原则,以全区社会执业律师和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为服务主体,重点办理好以下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的诉讼、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由律师承办的非诉讼调解案件;党委、政府关注,在群众和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的特殊刑事案件;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受理条件和范围的案件。
2008年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人办理10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社会执业律师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援助义务,不同层面的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将向乡村、社区、社会团体、专业群体等领域延伸。
宁夏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启动,公证员队伍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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