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2008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宁夏高考报名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将更加严格。 会议要求各市、县(区)都要建立由纠风办牵头、教育部门审核学籍、公安部门审核户籍的联动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审查考生户籍原件和各种证明原件,重点审查注册生、无学籍考生、民办中学考生、由区外转入我区的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被录取的,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各市、县(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和辖区各中学校长,中学校长和班主任都要层层签订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书。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考生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父母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除特殊情况外,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