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宅基地进城安家者可购经济适用房 ●实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养老保险机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5月27日从银川市委政研室了解到,旨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银川市关于促进农民进城稳定就业并安家落户的意见(试行)》日前“出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原宅基地后,到中心村、小城镇、县城或中心城市安家落户。农民可以在小城镇按照政府定价购买住房,允许办理房屋产权证;符合“无地居民”条件、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入县城或中心城市居住的,允许其购买经济适用房,每户只限购买一套;对于“有地居民”到城镇购房居住的,凡符合在城镇稳定就业、连续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45万元、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的,可按照政府定价到小城镇购买住房,允许其在县城或中心城市购买经济适用房,办理房屋产权证,每户只限购买一套。 tujian.org
《意见》取消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其户口迁移至经常居住地落户,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居民户口;外省、区、市(县)流动人口在银川市连续居住和从事非农产业3年以上、有合法固定居所和稳定收入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办理登记为本市“居民”户口。此外,对经审批成为“无地居民”的,可参加市、县(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其中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在流入地参加,由流出地承担政府补贴部分,执行流入地标准,以土地置换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部分三区的由市上全部承担,县(市)的市上承担20%。(记者 杨焘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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