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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同维护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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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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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宁夏解放60周年。回顾过去,塞上山川的巨大变化让我们备感自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回汉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奋力拼搏,使宁夏步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呈现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走上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康庄大道,正朝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大好局面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共同维护。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阴霾依旧未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我们必须全心全意谋发展、集中精力搞建设,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抵御金融危机、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必须看到,无论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离开了稳定的局面,人心不齐,人心涣散,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国家需要稳定,社会需要稳定,人民需要稳定。稳定才有长治久安,稳定才有发展繁荣,稳定才有安居乐业。特别是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的调整期,矛盾的凸显期、多发期,不稳定因素增多,更要高度重视正面引导。因此,无论从现实,还是从长远来说,共同维护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是全区各族人民的历史责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共同维护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就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民主和法治的关系。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的。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然而,民主与法治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互为条件,不可分离。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没有法治,就没有真正的民主;民主是党和政府畅通民意、改进工作、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重要手段,是党的事业的生命和基石,但这种民主绝不能脱离健康的轨道,绝不能失去法制的约束,形成无政府主义。因此,为了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正常化。历史的经验证明,脱离开社会主义民主讲法治,法治的性质就没有保证,甚至会被某些人利用作为压制民主、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借口;相反,离开了法治讲民主,就会造成社会混乱,影响稳定大局,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最终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关系,对于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时俱进,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畅通和拓宽民意渠道,通过多种途径,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努力把党的宗旨观念落到实处。可以说,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都是重要的改革政策,都牵涉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和长远利益,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识大体、顾大局、看长远;都要采取合法的渠道、正常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愿望。如果离开了法治轨道行事,即使表达的是正确意见、维护的是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必须承担触犯法律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知道党和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同时,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干部下访、开门接访,采取有力措施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逐步走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健全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善于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共产党员和党的各级干部要尽最大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稳定是大局,发展是硬道理,改革出效益。当前全区人民盼富裕、思和谐、谋发展、求稳定的愿望十分迫切,维护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维护稳定团结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同心同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定的新宁夏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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