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走钱的这对年青人:你们离许霆也许只有一步之遥,请自动归还
“这案子不大,钱也不多,但对事主来说太重要了。”16日,杭州上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民警联系本报,说他们最近接到一起报案,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学生,好不容易积攒了6000多元钱,筹备过年回老家用这钱给父母治病,没想到被人在ATM机上取走了。
这位[ZheWei]毕业生很不容易,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这一年省吃俭用,才积下了一笔钱。”负责此案的钱警官说,无论如何,警方[JingFang]都想把这案子破了,愿望能给这位[ZheWei]毕业生一些辅助。
记者了解到,这位[ZheWei]事主名叫马静,宁夏人,今年才25岁。她从江西大学毕业后,来到杭州工作。据她讲,2010年12月21日那天,因为一位好朋友生日,她到上城区城站路753号上海银行ATM柜员[GuiYuan]机,取了200元筹备买礼物。由于自己马虎,取了款后将卡遗忘在ATM机内,等她发现[FaXian]后再返回取卡,发现[FaXian]卡已不在了,之后她通过电话查询,发现[FaXian]卡内只剩13元,卡内6600元现金已被人取走。
上城经侦大队接到报警后调取了监控,结果发现[FaXian]小马[XiaoMa]取钱后,有一对年青男女来到柜员[GuiYuan]机前,他们发现[FaXian]ATM机内有卡后,将余款取走了。
上城警方[JingFang]愿望通过本报寻找相干线索。如果你认识监控上的那一男一女,愿望能够及时向警方[JingFang]反应;如果这对年青人看到了报道,也愿望能及时向公安民警说明情形,退出钱款,争夺从轻处置。
因为小马[XiaoMa]从事的是话务工作,收入不高,加上家中艰苦,父母又生病在床,这6600元对她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我们希望[XiWang]这笔钱能够回到小马[XiaoMa]的手上,让她安心回家过个年。
注:在“许霆案”之后的2008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拾得他人[TaRen]信用卡[XinYongKa]并在主动柜员[GuiYuan]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明确规定,拾得他人[TaRen]信用卡[XinYongKa]并在主动柜员[GuiYuan]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TaRen]信用卡[XinYongKa]”的情况,构成犯法的,以信用卡[XinYongKa]欺骗罪追究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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