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法院积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在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大力推行巡回法庭,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好评,促进了社会和谐。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海晏县法院巡回法庭在海晏县甘子河乡德州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人员认真对此案进行调查,举证、质证、认证及法庭辩论后,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同时,审判人员结合牧区的实际情况,向旁听群众宣讲了邻里纠纷、草原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有关法律知识,并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使当地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真确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作者:马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