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残疾人起诉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办案人员做到当地审、当场调、当庭结、当时执,充分维护和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原告郑某系三级肢体伤残,行动极为不便,因原告没有处理好相邻关系,导致被告及家人将原告家大门违法拆除,还将一些石头、粪土堆在原告家大门口,且纠纷达两年之久。原告向平安县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司法救助,办理了诉讼费免交手续。如果不及时化解纠纷,一方面严重影响到原告的出行,另一方面有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就到现场就地办案。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因原、被告两家积怨较深,抵触情绪很大,法官们反复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做思想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时清理堆放在原告家大门口的石头、粪土,原告看到这一切,也主动和被告一起将现场清理干净。原被告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作者:杜晓鹏 王珑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