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某喝醉酒后,闯进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无故辱骂民警,破坏公物,大耍酒风。第二日,他竟称因醉酒而不记得干了什么。日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麻某有期徒刑8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2月13日晚11时许,麻某酒后来到西宁市城北区土巷道城北公安分局家属区,无故踢开值班室的门,将值班室的电视机从桌子上推到地上,不仅如此,他还辱骂值班人员,踩踏院内停放的汽车。随后,他的酒风越耍越大,一脚踢碎城北分局刑警大队的玻璃门,进入楼内辱骂值班民警,直到最后被制服。次日,麻某在派出所竟称自己因醉酒已不记得干了什么。经鉴定,麻某损坏的财物案值3259元。麻某最终被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作者:花英 李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