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患难之时应该互相帮忙。然而,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峡门镇的村民乔某却以家境贫穷为由,将生病的妻子吴某置之不理,致使吴某的病情恶化。峡门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说服乔某为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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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和乔某共同生活了11个年头,已经有了孩子。2001年,吴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这时,乔某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给吴某治病,致使吴某的病情恶化。峡门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得知吴某的遭遇后,立即和康杨村村委会取得联系,组织调解组到康杨村调查情况。经向乔某的邻居了解情况得知,乔某家中的经济状况并没有乔某所说的那样困难。随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乔某做思想工作,并为乔某讲解《婚姻法》中不得遗弃家庭成员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众人的劝导和说服下,乔某最后同意为其妻治病。随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为乔某联系了省第三人民医院。(作者:赵俊杰 孟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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