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乐都县共和乡童家村村委会大院里人头攒动,第一个拿到互助资金的村民童成恩高兴地说:“互助资金为我解了燃眉之急,用这三千元钱就可以买到仔猪,发展养殖业了”。这标志着乐都第一家“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开始运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机制,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开发增收项目资金短缺的瓶颈,乐都县确定在共和乡童家村、马厂乡甘沟滩村等十三个乡的十四个村试点“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每个村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互助资金”鼓励贫困村农户以自有资金入股,补充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并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村民在发展生产、开发增收项目等方面遇到资金困难时,可以向“互助资金”组织提出3000元以下的借款申请。借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互助资金”组织的成立,有效提高扶贫资金的可持续性,促进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为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将会起到积极作用。(作者:李海峰 )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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