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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事实关证据关 湟中法院避免一起刑事错案发生
2009-08-26

  

  “要不是极负责任心的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核实,恐怕我孩子的这起案子就会成为一起错案。”看到检察机关撤诉,儿子小鹏(化名)被释放,作为小鹏养父的湟中县西堡镇某村的窦某激动不已。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湟中县法院刑庭法官近日在审理一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盗窃案件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多方核实,准确认定了被告人的真实年龄,从而避免了一起刑事错案的发生,确保了未成年被告人窦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实施抢劫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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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从头说起,今年5月4日,家住湟中县西堡镇某村的小鹏因实施盗窃行为被湟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4日经湟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检察机关审查后查明,2009年3月22日16时许,小鹏见本镇葛一村一村民家中无人,便翻墙进入其家中,盗得现金8200元,部分赃款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小鹏之父窦某退还失主5000元。2009年7月27日,湟中县检察院以小鹏犯有盗窃罪向湟中县法院提起公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年龄出入引起法官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案件经湟中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在详阅案情期间,小鹏的父亲两次和法官反映,称小鹏在犯罪时还未满16周岁,并且已经向司法机关反映过,但一直未得到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法官的警觉。为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真实的刑事责任年龄,确保万无一失,保证办案质量,对于小鹏父亲的反映,法官没有置之不理。而是先后深入当地派出所、小鹏所在村委、村里邻居等多方展开调查,分别提取了多名证人证言,最终查明了小鹏的身世和真实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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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波三折小鹏身世之谜被揭开 tujian.org

  在法院经过详细调查,经过一波三折后,一切真相大白,小鹏的身世也终于被法院查明。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原来,小鹏现在的父亲窦某是他的养父。1991年10月21日,窦某生下一子小刚,1993年,也就是在小刚两岁时不幸遭煤烟中毒死亡。同年,窦某从他人手中抱养了刚出生才一月的小鹏,并到当地派出所将登记在户口本上1991年10月21日出生的“小刚”改名为“小鹏”,但出生日期并没有改动,从而造成1993年9月出生的小鹏在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为1991年10月21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之后,案件经法院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小鹏生于1993年9月,实施盗窃行为时未满16周岁,不应负刑事责任。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建议湟中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实认定检察机关撤诉小鹏被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湟中县检察院经重新审查后,查明小鹏的出生日期确为1993年9月。据此,湟中县检察院在与湟中县人民法院交换了意见后,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向法院提出撤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目前,湟中县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了准许其撤回起诉的裁定,小鹏也已被释放。本案的撤诉,切实有效地防止了一起未成年人遭错误拘捕并被起诉的错案,在切实维护小鹏的人身权益的同时,也充分反映了湟中法院办案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明察秋毫,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力求将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的扎实的办案作风和一丝不苟、公正司法的良好精神风貌。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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