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对突发事件 民政部门制定清明应急预案 |
2009-06-22 |
|
□记者 杨凡 济南3月26日讯 26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首个清明节法定假日即将到来,为及时应对祭扫高峰期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人身安全,我省民政部门制定了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据统计,我省目前有殡仪馆12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33551个,经营性公墓75个。我省每年去世50多万人,如果按20年计算,骨灰存放和墓葬超过1000多万,清明期间可能会有一两千万人出行祭扫。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清明节是4月4日、5日、6日三天连休,群众必然选择在这三天集中祭扫,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势必对设施、场所、交通、人群疏导等方面构成巨大压力。
为保证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人身安全,各级民政部门制定了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联合公安、卫生、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火灾、扫墓群众挤伤等突发事件。
据了解,应急预案将3月29日至4月6日确定为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期,将3月29日、30日及4月4日、5日、6日确定为高峰日。省民政厅将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省将设置9个清明节观察点,对群众祭祀活动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殡仪馆和公墓进行观察指导,掌握情况、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省民政厅要求今年清明节各地要广泛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引导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错峰祭祀、社区公祭、电视公祭等现代时尚的祭祀方式。清明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将联合工商部门加强殡葬执法力度,对清明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格位传销或变相传销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