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莱山区女子李某通过发布网络信息,恶意诋毁他人名誉,6日被莱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2009年5月31日,烟台市莱山公安分局滨海派出所接到孙某报警,称因为网上一个“出租女友”的帖子将她的个人信息全部泄露了出来,最近经常有人给她打电话,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民警根据孙某提供的网址上网查看了这个帖子,帖子有这样的内容:“小女年芳20,身材姣好,体貌端庄,短暂的接触便会给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你留下无限的快乐,电话138××××××××。”孙某说,她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收到了无数的骚扰电话,开始她觉得很纳闷,还以为是电话号码出问题了,后来问了打来电话的人才知道,她的信息在网上被发布了,这才想到报警解决。莱山公安分局滨海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技术手段定位和大量的摸排走访工作,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李某。6月15日,民警发现李某的QQ上线,便以李某“多年的老朋友”身份与李某聊天,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李某还以为民警真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民警趁机将李某约到指定的地点,李某到达后,被已在现场守候的民警抓获。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李某交代,她和孙某曾是同事关系,还不错,2008年9月孙某和男友分手了,过了不久,孙某的前男友就开始追求她,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这使得她和孙某的关系迅速恶化,两人经常吵架。为了报复孙某,2009年4月,李某在网上发布了一个“ 出租女友”的帖子,帖子里写有孙某的电话,这让孙某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7月6日,李某被烟台市莱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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