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做好暑假前和暑假中各学校的防控甲型流感工作,教育局日前专门下发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暑假前开展甲型流感防控教育,学校如果出现甲型流感病例即可以经过批准采取停课措施。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在暑假开始前对学生开展好甲型流感教育工作,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暑假期间,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学生夏令营也要按相关规定做好甲流预防工作。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对出现流感病例的情况做了相关规定。当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经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同时加强放假儿童的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托幼机构复课后,应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至少持续14天。当学校在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时,学校应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集会等活动。当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时,经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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