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6月30日讯 6月30日,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布预警信息,提醒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合理安排高温作业预防职业中暑,要对高温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凡有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和大面积皮肤疤痕的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卫生监督部门建议,对高温作业者和夏季露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有条件的地区及单位可要求水温达到10℃左右。另外,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早晚工作,中午休息、尽可能白天做“凉活”,晚间做“热活”,并适当安排工间休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高温作业用人单位还应根据生产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一旦高温工作人员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等先兆中暑症状,应立即使之到凉爽地方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高温作业人员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加快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等轻症中暑症状的,应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如出现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或混合型等重症中暑表现,应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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