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正在筹划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6月23日,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证实,他们日前已下发《关于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提出,预警级别依据失业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对虽然达不到上述级别,但因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确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以上的,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经工会主席或者职工代表签名的裁员方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裁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后,日照市将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失业预警监测体系。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职工达到20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都要提前制定失业调控应急预案。失业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体系及相应成员职责、失业预警级别以及相应的处置方案等内容。在岗职工1000人以上的企业失业调控应急预案应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严重失业问题发生后,事发地要按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对Ⅲ级(较重)预警要在1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及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对Ⅰ级(特别严重)和Ⅱ级(严重)预警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及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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