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电(周宵文陈静)上海高院今天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增强打击和威慑力度,上海三级法院将在4月23日到29日的7天时间内,开展一次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题的集中执行活动。
据介绍,这次集中执行的重点是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执行案件,其中既有已列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范围的有财产案件,又有涉及中小企业、困难群体的各类新收案件。为妥善处理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而引发的相关纠纷,依法保障生产、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高院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世博”大局服务提出要求,要求全市法院密切关注因当前经济形势所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合同不能履行等纠纷导致的执行问题,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又讲究执行艺术和方法,要区别被执行人因当前经济形势影响造成资金链断裂、资产缩水等暂时无法清偿债务与恶意逃废债务、抗拒执行的情况,对于暂时出现困难的被执行人通过积极做执行和解工作,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支持,帮助困难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对于恶意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执行,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有发展前景、有挽救希望的被执行人要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地维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研究建立涉及民生案件的快速执行机制,努力在民生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做到“主动一点、便捷一点、细致一点”,对单位裁员、工资报酬、建筑工程款等民生案件,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依法快速优先执行。
集中执行期间,上海法院还将充分借助人大、政协、公安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单位的资源优势,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加强案件研判,推进执行联动,加大执行力度。根据市纪委、市高院和市监察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监察部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中,严禁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关精神的通知》,上海将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或者为本地区、本部门利益违法发文,非法干预、阻碍和限制法院执行的行为以及作为被执行单位领导为逃避执行义务而转移、隐匿、私分公有财产,或者煽动群众干扰、阻碍、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要建立线索移送和查处、通报协调等制度,以加强监督检查。上海高院表示,本次集中执行期间,全市法院将依据这一《通知》精神,对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采取措施依法坚决予以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