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华东政法大学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第四期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近日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启动,经过选拔、培训的100名研究生“准法官”,奔赴本市基层法院进行为期4个月的实践活动,为正式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研究生“法律助理”去法院实践,能使法院提前发现优秀苗子,对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后备人才储备库”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