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召开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会上透露,在去年本市教育规范收费满意度大幅提高的基础上,今年将着力查处教师收礼、择校和学校内违规办课外班等问题,率先建设成为全国教育收费规范城市。
据悉,2008年本市查处中小学校违规收费129.11万元,比2007年下降了80.21%。在每年开展的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中,已连续三年没有发现被检查学校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情况。另外,经有关部门检查,本市没有发现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也没有发现有公办学校以转制为名或假借办分校、实验学校之名乱收费,没有发现任何公办学校搞“一校两制”、“校中校”和“校中班”。
[教师]
考评可因收礼一票否决
针对家长逢年过节送礼的问题,昨天市教委领导透露,本市将继续加强师德建设和规范,教师不得收受学生礼金、礼品和进行有偿家教。为此,在教师年度工作述职、考评及评优工作中,将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教师资格。
[教材]
严禁搭售或强迫购买教材
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也是家长们头疼的问题。据悉,本市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中小学校的“校本教材”等学习资料,应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
[收费]
禁止办收费辅导班
严禁学校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严禁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给学生补课并收费。中小学生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到正常的教学过程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
[择校费]
择校生不得超过15%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各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并将招生资格、计划和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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