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上牌手续
■上海尚有20万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高污染车辆,保有量占14%,排放量却占50%
■成品油销售企业应提前1至2个月向全市供应符合国四新车要求的车用汽柴油
■对排放低于国一标准(含国一标准)的老旧汽车实施淘汰更新给予补贴
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将从11月1日起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记者从市环保局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还获悉,上海将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相比按照国家既定进度实施排放标准,上海提前实施排放标准后,累计削减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45万吨左右。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后,相对于国三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左右,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起到积极作用。
为保证国四标准的顺利实施,上海已于今年2月份发布了《车用柴油》和《车用汽油》地方标准,上述两项标准将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实施,也就是说,在机动车新标准实施前,成品油销售企业应提前1至2个月向全市供应符合国四新车要求的车用汽柴油。
从新标准正式实施开始,车管所按照市环保局提供的“第四阶段机动车达标车型公告”办理注册登记,届时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上牌手续。上海市环保局将根据环境保护部核定的第四阶段机动车达标车型公告,定期在政府网站(www.sepb.gov.cn)上予以发布,车主在购买机动车以前,可先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查询,确认符合标准后再购买,以免造成损失。
另据了解,目前上海尚有20万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保有量仅占汽车的14%,排放量却占到50%。市政府近期将出台举措,对排放低于国一标准(含国一标准)的老旧汽车实施淘汰更新给予补贴,并扩大对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 tujian.org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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