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昨天发布的“2008年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显示: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成熟政策相比,实行三年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遭遇“落地”瓶颈,令部分企业感觉“看得见,摸不着”。
此次调查重点针对的是企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的普惠性政策,共涉及全市各类企业1014家。其中,成果转化、高企认定等政策分别设有一定的销售额和知识产权“门槛”,研发费加计扣除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企业。
调查发现,上述三项创新政策中,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是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但其知晓度、便捷性和兑现率反而最低(见左表)。作为2006年5月本市出台的创新“36条”配套政策之一,研发费加计扣除具有较高的含金量。但是,最实惠的政策为何享受起来更困难?不妨听听未享受政策企业的“现身说法”———33%企业的研发项目被认为未按要求立项和独立核算,不符合享受条件;29%的企业认为政策享受流程烦琐、申请成本过高,索性未提出申请;13%的企业觉得相关职能部门执行不力;7%的企业认为不同部门对于政策条款解释不一;另有18%的企业表示“没听说过该政策”。
值得高兴的是,据统计,2007年度,全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达51.81亿元,较上年增长四成。调查表明,96%的企业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后,增加了研发投入,其中,36%的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95%的企业在享受成果转化政策后,提升了销售额,其中,34%的企业年均销售额增长超过10%;86%的企业在获得高企认定后,增加了销售收入,其中,39%的企业年销售额增长10%以上。
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主任吴寿仁表示,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时间还不长,需要企业与相关政策执行部门进一步磨合。据悉,今年转化中心将采取定点定时、预约上门、专题讲座等方式为企业送政策上门,并已启动两批联络员培训。目前,中心共收集整理国家、上海及各区县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216条,企业可通过成果转化网和一门式服务窗口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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