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闵行区某酒店一场婚宴“放倒”
三十余名宾客,初步判断为疑似集体食物中毒;
■5月下旬,一名男子和同事前往江阴游玩,中午吃河豚鱼皮导致不治身亡。
今起,酒家饭店向消费者提供不洁食物,使用非法原料加工菜肴,这些行为一经查实将被严惩,想逃避食品安全事故,没“介便当(这么容易)”了。
今天起,依据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启用,2009年是食药监部门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第一年,与以前的《食品卫生法》相比,餐饮业会面临哪些变化?
出安全事故设立年限行业禁入
以前,饭店出点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停业整顿几个月就又可开业。食品安全事故如果很严重,饭店顶多关门歇业,但作为餐饮单位主管人员的饭店老板往往能够“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另外的区域换个门面重操旧业。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处罚办法》中规定,并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不但会被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还将处以违法食品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业者,将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证的餐饮单位主管人员,将被处以5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的处罚。“出安全事故5年内不得从业”成法规后事实上将抬高餐饮业从业门槛。
对饭店违法采用原料的行为的相应处罚等同于出安全事故,也即严重者将吊证、5年内不得从业。
超范围经营视同“无证”
饭店领取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上若规定服务范围只限“饮食”而无“集体送餐”,饭店方却偷偷集体送餐,该怎么处理?
《处罚办法》将超范围经营的餐饮业者划入无餐饮服务许可证行列,与许可证过期、擅自改扩建经营场所、伪造许可证的餐饮业者一同被视作“无证经营”。上述餐饮业者都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额度罚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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