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并在同伙聚众斗殴不利时,持霰弹枪朝路边聚集的人群开枪射击,造成一名无辜群众重伤,两人轻伤。昨天,福建青年张基宝被闵行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同伙王建峰、龚君立和王学分别被以开设赌场罪和聚众斗殴罪并罚,受领有期徒刑3年、2年、1年半和罚金的判决。
2008年4月至5月12日,张基宝在闵行区七宝镇九星村开设赌场,王建峰协助管理,龚君立、王学承担为赌场望风及维持秩序等杂务。5月12日晚,王建峰、龚君立、王学等人携带砍刀赶至上述赌场,与另一伙人斗殴,后因对方人多势众而逃离。获知同伴“战败”后,张基宝等人立即驾驶一辆现代牌越野车前往赌场,并在驶至九星村二组29号附近时,持霰弹枪朝路边聚集的人群开枪射击,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