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日前出台了《2009年职业培训特别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补贴三类对象:困难企业以外的本区其他企业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市户籍员工;本区户籍2008、200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经区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指导委员会认定的青浦区校企合作定向企业。
《意见》针对不同级别的培训出台梯级补贴标准:对参加社会通用职业(工种)中级职业既能培训、高级职业培训、技师职业培训、高级技师职业培训的,如鉴定合格,则分别给予20%、30%、40%和50%的补贴;《意见》对本区户籍高等院校毕业学生,除补贴培训目录中的培训专业外,还增加了管理类等专业,对鉴定合格的培训机构开出了按照培训费50%或70%的补贴标准;对校企合作定向企业,意见分三种标准进行补贴:学员参加中级以上专业的,实训期间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给予企业场地设备、物耗等实训运作费补贴,给学员每人每天10元交通费补贴,校企合作本市户籍学员考核合格获得证书后,定向企业若将其录用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等级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定向企业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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