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的各类名表,金额达138万余元之巨的文维军,近日被闵行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冒伪劣手表及文维军退缴的部分赃款18万元均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湖北省无业青年文维军冒名文军武,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间,以电话直销名牌手表的手段,采取委托快递公司办理货物快递、代收货款的形式,向顾某等多人以低于正常价格数倍的5000至2万元的单价销售假冒的“PIAGET”(伯爵)、“ROLEX”(劳力士)、“OMEGA”(欧米茄)等手表110块,销售金额92万余元。
2008年3月11日,文维军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后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从其的经营场所松江区横港路155弄87号及快递公司,查获待销售的价值46万余元的假冒“PI-AGET”、“ROLEX”、“OMEGA”等“名牌”手表62块。案发后,文维军的亲友代为退赃18万元。
法院认为,文维军明知是假冒伪劣的产品而予以销售牟利,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3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价值46万余元的伪劣产品因被相关部门查处而未销售,可酌情从轻处罚。文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至工商部门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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