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月1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今后,本市将扩大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完善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同时,还将实行多种安置方式,在居住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跨区域异地安置的基础上,增加本区域就近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的补偿安置标准基本等同,动迁安置房源筹措方面也将积极推进就近安置房建设。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旧区改造新机制,并加大旧区改造政策扶持力度。根据《意见》要求,在试点地块启动改造前,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的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的规定,开展两轮征询,充分听取市民群众意见。
此外,还将完善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办法。对补偿安置后居住仍然困难的被拆迁人,可申请保障性住宅解决居住困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定。
同时,本市将积极推进就近安置房建设。各区根据相关标准,在本区域内建设适配的紧凑型、小户型就近安置房。就近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等,参照本市配套商品房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将加快配套商品房建设,并将收购中低价普通商品住宅。有关各区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和动迁居民实际需求,可收购适配的中低价普通商品住宅,供动迁居民选择安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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