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保局昨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09年上海领军人才,将重点选拔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计划和本市确定的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先进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等9大重点领域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将按政策规定,给予其培养、生活保障等优先待遇,并对领军人才团队中的骨干人才给予户籍或居住证办理的优先权。
根据政策规定,上海“领军人才”可享受培养计划和年度体检、休假等服务保障,获领军人才培养的人士还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
上海自2005年启动“领军人才”项目,截至目前,已有349位优秀人才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