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天,每天抢劫一辆摩托车,造成三名摩托车驾驶员一死两伤。近日,作案人陈连峰、陈雪泉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
20岁的陈连峰和21岁的陈雪泉都出生在山东省临清市,后来陈雪泉来到上海打工,而陈连峰则选择去哈尔滨谋生。因为从小一起长大,虽然身处两地,但两个人还经常在网上聊天。在闲聊中,他们萌发了在上海偷摩托车赚钱的念头。打定主意后,陈连峰在去年8月份来到了上海。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偷车,他们竟商定用刀刺驾驶员后直接抢摩托车。
2008年8月27日晚上6点多,陈连峰带上了匕首跟陈雪泉一起来到了嘉定区宝安公路822路车终点站附近。他俩假装要搭乘摩托车去嘉定工业区白银路。跟摩托车驾驶员谈妥后,陈连峰和陈雪泉一前一后坐上摩托车后坐。当摩托车驶到白银路南侧的机耕路时,陈雪泉要求驾驶员停车,而坐在中间的陈连峰则乘机抽出匕首从驾驶员身后,对着驾驶员的腹部位置一刀刺了下去。被刺伤的驾驶员拼命往路边的稻田里逃,陈连峰和陈雪泉则开着驾驶员扔下的车离开了现场。
第二天晚上10点多,陈连峰、陈雪泉来到青浦区金泽镇。他们采用了和前一天完全一样的做法,再次抢到了一辆摩托车。这次,在重伤了驾驶员后,他们还抢走了驾驶员的手机。
第三天晚上8点左右,天还下着雨,带着折叠刀的陈连峰和陈雪泉一人穿了一套雨衣,开着前一天晚上抢来的摩托车来到了本市嘉定区南翔镇翔乐路、田旺路路口。当时路口正停着几辆摩托车,陈连峰对其中一辆看起来最新的摩托车驾驶员表示,要搭乘他的摩托车去陈翔路。与此同时,陈雪泉则驾驶着摩托车先一步到陈翔路去守侯。载着陈连峰的摩托车一路急驶,当行驶到陈翔路222号附近时,坐在车上的陈连峰一眼看到了等在路边的陈雪泉。看见陈雪泉后,陈连峰立即拔出折叠刀,从摩托车驾驶员背后对准驾驶员胸部位置挥刀猛刺。驾驶员倒在了血泊里,抢到摩托车的陈连峰和陈雪泉,各骑了一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抢到的摩托车很快被两人卖掉并瓜分了赃款。2008年8月30日晚上,这两个疯狂作案的年轻人在宝嘉公路、施曹公路附近被公安人员抓获。
上海二中法院认为陈连峰、陈雪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共同实施多次抢劫,导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均构成了抢劫罪。陈雪泉参与共谋抢劫、共同准备犯罪工具、均分赃款,陈连峰实施暴力时他也都在场,并劫取了摩托车,在犯罪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不属于从犯。据此,上海二中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陈连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雪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