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拖欠21万KTV音乐版权费,上海帝豪娱乐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昨天庭审中,帝豪公司声称,KTV经营遇到困难,实在难以支付版权费。而起诉方认为,帝豪公司目前经营良好,有能力支付欠款。 2008年9月,帝豪娱乐有限公司与上海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等签订《集体使用执行合同》,确定帝豪公司应向天合公司所代理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支付2007年、2008年MTV版权使用费,两年总共应付人民币264000元整,帝豪公司还出具了付款承诺书,承诺分两期支付。但帝豪公司嗣后除支付第一笔5万元,余款至今没有缴清。天合公司多次催讨没有结果,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帝豪公司支付版权使用费214000元。 昨日庭审中,帝豪公司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声称受金融危机影响,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连续亏损,经营困难,公司房屋租金、物业费等都没有及时缴纳,正面临多个官司。为此恳请延至明年6月21日完成支付欠款。而天合公司表示,帝豪公司已经拖欠费用近半年,不同意再拖欠1年的请求。天合公司称,帝豪公司经营良好,有能力支付欠款。 天合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有些KTV明明具有付费能力,却寻找理由故意拖欠费用。此前已有两起类似的版权费纠纷诉至闸北法院,因为起诉后对方支付了费用而撤诉。另外,自6月以来,更有4起类似案件分别诉至杨浦、黄浦等法院。 tujian.org 背景 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正式展开。 因为争议不断,直到2008年8月,音集协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这一标准引发上海KTV企业强烈反弹。 此后,经过谈判,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与音集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2007年为4元/天/终端(包房),2008年为6元/天/终端(包房);非娱乐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则分别为5元和8元。 2009年4月24日,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统计称,截至2009年3月,全市88%的卡拉OK企业已缴纳了2007-2008年度的卡拉OK版权费,总计2248万余元,占全国版权费的六分之一。 今年5月,因为没有向音集协缴纳卡拉OK版权费而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放映多首MTV音乐电视作品,上海天上人间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卡拉OK企业被诉至法院,索赔7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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