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进行开庭审理时,法庭的法官席发生了变化,一位主审法官的左右分别坐有一位人民陪审员。在我国审判史上,由两名人民陪审员与一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还是首次。这种全新的“2+1”陪审模式赋予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裁判权。
以往在需要陪审的案件中,通常由一名人民陪审员与两名法官组成案件的合议庭,由于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占少数地位,只不过起到陪衬的作用。“2+1”陪审模式使人民陪审员占据了合议庭的多数地位,因案件的合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两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一致,就可以决定案件的判决结果,从而改变了人民陪审员的附属地位。市一中院还规定,如果“2+1”合议庭成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则要将案件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1”陪审模式首次运用于昨天审理的组织偷越国境案。审前,市一中院随机抽取了审理该案的两名人民陪审员,为防止外界干扰,事先并不让他们接触案件,只是约定在开庭前1小时到庭。他俩于昨日上午8时30分到庭后,该案的主审法官余剑即向他们介绍案情和适用的法律,以及探讨了庭审的重点,确保陪审员对案件的知情权。
开庭审理中,两名人民陪审员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力,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向被告人发问,并在合议庭评议时,优先发表处理意见,以体现司法民主,避免法官先入为主。由于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服法,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法官就根据合议庭统一意见,当庭对本案作出一审口头判决。被告人王松恩提供空白波兰国签证,用于两人偷越国境,犯有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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