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张昱欣
继今年1月30日上海房产[FangChan]税征管细则出台,并锁定首批房产[FangChan]税征收对象后,备受市民关注的今年度房产[FangChan]税税率[ShuiLv]尺度昨天公布。
单价≤28426元,税率[ShuiLv]0.4%
依照上海房产[FangChan]税试点方案,对每平方米[PingFangMi]单价≤28426元的应税房屋面积,将按0.4%征收;单价>28426元的,税率[ShuiLv]为0.6%。根据上海市房产[FangChan]税试点暂行方法规定,房产[FangChan]税实用税率[ShuiLv]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PingFangMi]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ShuiLv]暂减为0.4%。据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上海市2010年新建商品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PingFangMi]。
首批认定通知书昨天发出
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去年度上海市新建住宅均价已肯定依照该数据计算,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已依照这一价格对房产[FangChan]税税率[ShuiLv]尺度进行核算。
在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税务窗口,与此前市民咨询相干房产[FangChan]税税收认定细节,往往无法现场获得肯定回答不同,昨天在窗口咨询办理房产[FangChan]税认定的购房者,基本都得到了满意的回答。而该交易中心首批肯定房产[FangChan]税税值的认定通知书也于昨天发出。
在一份最新开具的认定通知书上记者看到,新购住房应税面积为70.76平方米[PingFangMi],新购住房单价为每平方米[PingFangMi]13778.97元,税率[ShuiLv]为0.4%。而“该住房年度应缴纳的房产[FangChan]税合计为2730元”的提醒,被用黑体字醒目的出。通知书还提示购房者,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房产[FangChan]税。根据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减免依据单价14213元为准
上海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现,房产[FangChan]税税率[ShuiLv]减免依据以全市平均销售价格14213元/平方米[PingFangMi]为准。纳税人年应纳房产[FangChan]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ShuiLv],若购房者新购入一套100平方米[PingFangMi]、单价为30000元的房屋,纳税人年应纳房产[FangChan]税税额为100×30000×70%×0.6%=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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