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6日讯(记者 郑书成)即日起,全省工商系统将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利用注册公司从事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的行为,实施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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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登记过程中严格执行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要利用企业年检,认真清理不合格的印刷复制企业。市、县工商局要将辖区内的印刷复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企业是否有违法印制、复制假发票的行为。对兜售假发票的行为,要集中力量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