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起,省内交通违法可以异地缴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报讯 (首席记者冯文战 通讯员李岩飞)8月7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一条好消息: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安交警罚没收入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8月20日起试行交通违法异地缴纳罚款。这一举措将大大方便交通违法当事人缴纳罚款,交通违法当事人不用再因缴纳罚款而东奔西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现场处罚,交通警察现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被处罚人可以到省内任意地代理银行网点缴纳罚款。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的,被处罚人必须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省内任意地代理银行网点缴纳罚款;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被处罚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接受处罚,也可到机动车号牌核发地接受处罚,实行异地罚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目前暂委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代收各市、县(市、区)交通违法罚没收入,以后视情况再吸纳其他银行参与代收工作,各地必须在上述3家银行本地网点开办交通违法罚缴专户。被处罚人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tujian.org
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交警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现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时,必须填列各自对应的机构代码,一般程序处理和非现场处罚时应打印违法行为发生地机构代码,同时应告知违法当事人缴款途径等事项;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交通违法处罚程序,加强对执法干警的培训,规范开具处罚决定书内容,及时录入违法信息。各交警支、大队不仅要做好本队辖区内违法事项的处理,还要接受在异地有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到本队处理事宜;采取当场处罚等方式的违法行为由交警直接收取罚没款项并按照集中汇缴的方式缴纳。通过代收银行缴款的被处罚人缴纳罚款后,代收银行柜台要向缴款人开具代收罚没款收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内交通违法罚没收入实行现场处罚任意地缴款和非现场处罚在违法地、牌证核发地缴款的办法,从8月20日开始在太原市、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进行试点,9月20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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