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左燕东)8月7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公布了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执法 “六严禁”。省交管局局长边智慧表示,要按照“不按规定就下岗,不按程序就追究”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公安交警执法行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六严禁”包括:一、严禁利用各种手段、借口索取、收受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钱物。二、严禁对机动车驾驶人当场收缴罚款。三、严禁收缴罚款不开具票据。四、严禁违规制作、使用《处罚决定书》及《强制措施凭证》。五、严禁违规录入、修改、删除、处理违法信息。六、严禁协管员从事扣留车辆、证件、罚款、收缴物品、操作执法装备、开具法律文书等路面执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