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 (记者 薛琳)今日,环保厅通报了今年前7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7%。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7月,我省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二级以上天数)平均为31天。1—7月份,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203天,优良天数比例达95.7%,其中,太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少,19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9.6%;与上年同期相比,我省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增加11天,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增加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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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1—7月份,我省102个县(市、区)中,有15个县(市、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有98%的县(市、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80%以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