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在明年6月30日前可申请补贴,金额为3000—6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报8月11日讯 (记者 郑书成 实习生 王宇)备受关注的全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今日全面启动。在明年6月30日前,于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期间报废旧车并购买了新车的车主,可前往各市商务、财政、环保部门设立的联合服务窗口申领补贴资金,最高补贴额可达6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今日在太原晋祠宾馆召开的工作会上,公布了我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汽车报废时间必须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在此期间,报废包括轿车在内未到使用年限的非营运车辆,以及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可享受3000元至最高6000元不等的补贴。其中“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具体补贴标准为: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是继“家电下乡”、“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后的又一重大举措。需要提醒的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并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如果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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