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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贺锴)截至2008年底,城市低保已覆盖人群91.5万人,农村低保已覆盖人群91.3万人,灾民救助、医疗、教育等各类救助已惠及500万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省社会救助从零星救助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单一的生活救助到全方位救助,门类齐全的救助制度普惠全省困难人群,成为和谐山西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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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主要是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城镇孤老等进行救济。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运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省城市低保1995年在太原首先试点,1997年正式为省城680人发放了最低保障金;1999年,城市低保在我省全面施行;到2002年7月,基本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