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兰玲)今日,记者从忻州市食药监局获悉,因发布虚假、严重违法广告,该局依法对多种药品做出了在忻州市范围内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些被暂停销售药品是: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耳通牌三宝胶囊、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蒲肾清胶囊、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丹神牌抗骨质增生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兴十香丸、阜新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四香祛湿丸。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些药品均在该市发布了严重虚假、违法的广告。有的任意扩大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超出了药监部门核准的范围,误导患者用药;有的夸大疗效或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作疗效证明,对消费者有较大的欺骗性。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