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将会在职称评聘和落户中享受一些优惠政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职称评聘中,高校毕业生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对待,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去计算机模块考试;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毕业生持有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等就可按户籍管辖范围,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除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外,各有关单位不得收取任何户籍管理费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优惠政策同样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企业可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各项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报记者)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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