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要求,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行政许可项目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0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3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5项、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变更 7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变更3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变更2项、合并同类项由10项合并为4项)。现将第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行政审批载体集中办理。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认真做好对接清理工作,确保我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点击小图看大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